瓯江实验室多功能报告厅装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时间:2024-01-24 来源:瓯江实验室 浏览量:2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瓯江实验室多功能报告厅装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业主为瓯江实验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瓯江实验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温州市龙湾区双创新天地5号楼瓯江实验室;本次装修面积约为260㎡。工程费用约150万元。

2.2 招标范围:从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具体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7日历天)

2.4质量要求: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达到相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工艺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或组成联合体,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两家;

③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①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2)若为注册建造师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联合体企业委派)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企业委派)

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其他人员可中标后提供。

3.4其他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工作的企业)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于2024125日至202412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前往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温州市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幢702)财务室报名并购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瓯江实验室官网(网址:http://www.ojlab.c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2月21430,地点为温州市龙湾区双创新天地5号楼瓯江实验室8楼8008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瓯江实验室官网(网址:http://www.ojlab.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瓯江实验室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双创新天地5号楼瓯江实验室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幢702室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370285、15558926323

传真:0577-88370255

8. 其他说明

评审分值:技术标:40分,商务标:60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基准值合成法。


原文地址:http://ojlab.cn/meitidongtai/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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